长岛县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
发布时间:2015-03-18 17:10 来源:长岛渔家客栈 浏览:
作者:长岛渔家客栈
长岛旅游网7月6日讯(通讯员 李勇) 近日,烟台长岛县政府发布了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,具体标准为:以2011年长岛县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272元为基数,工资增长的上线为22%,基准线为15%,下线为6%。
按照规定,生产经营正常、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当围绕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;工资水平过高、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,工资增幅不得突破上线;生产经营较正常、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应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幅度;生产经营较困难、持续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或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,亦可暂不增加工资,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。
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(含国有相对控股企业)应严格执行工资指导线,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。享受财政补贴及上年度工资水平高于全县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国有企业,工资增幅不得高于基准线;其他各类国有企业工资增幅均不得突破上线(预警线)。
各类企业在制定增资实施方案时,应重点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,一线职工的平均增资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增资幅度。